专注刑事,铸造经典!

热线电话
最新业绩

刘某某诈骗案。经龙小林、罗宇律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案情概述

2017年至2019年底,刘某某任江西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初开始任该公司总经理。20183月份,刘某某所在的公司中标某市某区民政局针对全区60岁以上老人养老服务项目,具体包括线上、线下养老服务。

侦查机关认定,刘某某所在的公司中标上述项目后,在服务对象已去世的情况下仍提供相关服务并以此与民政局结算费用,其中线上线下服务结算金额合计30余万元,刘某某涉嫌诈骗罪。

律师辩护思路

接受委托后,龙小林、罗宇律师及时会见刘某某,详细询问其案件有关情况。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龙小林、罗宇律师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认为:根据刘某某向辩护律师反映的案件情况,不宜认定刘某某构成诈骗罪,建议检察机关对刘某某不予批准逮捕。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逮捕后采纳了辩护律师意见,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认定刘某某构成诈骗罪,遂刘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对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公安机关于日前依法为刘某某办理刑事撤案手续,对该案作撤销案件处理,不予追究刘某某的刑事责任。